第五章
D坡杀人案 by 江户川乱步
2018-5-27 06:02
这已是铁的事实。即使有人穿条纹浴衣,也没有完全能与那格子缝隙相一致。而且,巧妙的指纹骗术以及借用厕所的骗术,惟有像你这样的探案学者,其他人谁也没有这个本事。并且,令人怀疑的是,你既然是死者青梅竹马的朋友,当晚调查死者身份时,你就站在旁边,为何对此缄口不语呢?
现在,惟一的希望,就是你证实你是否有不在现场的证明。然而这已经不可能。你还记得吗?那天晚上返回途中,我曾问你到白梅轩之前你在什么地方?你告诉我,你在附近散步约一小时。即使有人见到你,证明你在散步,但你也有可能在散步途中借用炒面馆的厕所。小五郎君,我的话有错吗?
可能的话,我想听听你的辩解。” 各位读者也许会想,在我询问时,奇人明智小五郎是什么反应?他大慨已匍伏案头无颜见人了吧?然而,他竟哈哈大笑。这使我不由得心怯起来。 “哎呀,失败,失败啊!我决没有取笑你的意思,不过,你也太幼稚了。”小五郎辩解似地说,“你的想法很有趣,但可惜啊,你的推理只注意到表面,而且是纯物质的。
譬如说,关于我与那女人的关系,你有没有做过内部心理性调查?究竟我们是怎样一个青梅竹马关系?以前我与她是否有过恋爱?我现在是否恨她?你有没有进行过这方面的推测呢?那天晚上,为什么我没有说我与她相识?其理由非常简单,因为我并不知道任何能够具有参考价值的事……还在没上小学时,我就与她分手了,从此再也没有见过面。”
“那么,指纹你又作何解释呢?” “你以为从那以后我什么都没做吗?其实,我做了许多努力,我每天都到D坡上去观察,特别是旧书店。我找到店老板,询问许多问题——当时我告诉他我认识他妻子,这样就便于我向他们提问——就如你通过新闻记者了解到警察许多情况一样,我从旧书店老板那儿问到许多问题,刚才提到的指纹问题,待会儿你就可以明白。
我也觉得奇妙,调查之后,哈哈哈,这完全是个笑话,灯丝断了,谁也没去关它。认为是我接了开关电灯才亮,那是个错误。当时,一度断掉的灯丝恰巧又突然联接上了。因此,开关上自然也就只留下我的指纹。你说你从缝隙中见到电灯亮着,灯丝断线也就在其后,因为灯泡已旧,即使没有任何东西碰撞,它也会自动断线。下面再说罪犯衣服的颜色,与其由我说,不如 说着,他从身边的书堆里东扒西找,一会找出一本陈旧的西洋书。
“你读过这本书吗?(心理学与犯罪),请你看看‘错觉’一章开头十行。” 听着他充满自信的议论,渐渐地我开始意识到我的失败。于是,我立即接过书读了起来,内容大致如下: 曾有一件汽车犯罪案。在法庭上,两个举手宣誓陈述事实的证人,一个人说发案的道路非常干燥,尘土飞扬,一人说下雨之后道路泥泞不堪;一个说发案的汽车徐徐行驶,一个说从未见过开那样快的车;前者陈述村庄道路上只有两三个人,后者作证说男女老幼行人熙攘。
此两证人都是当地受人尊敬的绅士,歪曲事实显然对他们毫无意义。 待我看完之后,小五郎又翻动着书说, “在实际生活中确有此事。下面是‘证人的记忆!’一章,在这一章的中间部分,写着预先作好计划的实验内容,恰好这里有关于服装颜色的论述。可能你觉得麻烦,不过,还是请你读一下。”
其文如下: ……举一个例子,前年(该书于一九—一年出版)在哥廷根召开了由法学、心理学及物理学学者参加的学术讨论会。与会者皆诸熟于缜密地观察。此时适逢狂欢节,人们欢闹异常。正当学究们的会议进行到热烈之时,突然大厅门被打开,一个身穿怪异服装的丑角,发疯似地冲了进来。紧接着,一个黑人手持手枪追赶而来。在大厅中央,两人相互用严厉的语言斥责对方。
不一会儿,丑角突然躺倒在地,黑人刚要站在他身上跳舞,随着叭地一声枪响,两人忽地逃遁于大厅之外。全部经过二十秒钟。众人骇然。除大会主席外,谁也不知道这些语言、动作事先都作过安排,并且对此现场拍了照片。大会主席说,此类问题经常告到法庭,请各位会员写出自己正确的记忆。此时,与会代表方恍然大悟(中略,这期间他们用百分比来表示各自正误的程度)。
写对黑人头戴什么的,四十人中只有四人。关于服装的颜色,更是无奇不有,红色、茶色、条纹、咖啡色及其它各种色调,不一而足。实际上,黑人下穿白色裤子,上穿黑色西装,系着一条红色大领带。…… “如同本书所说,”小五郎开始说话,“人的观察和记忆实际上是不可靠的。在本例中,连学者们也分不清衣服的颜色。
我认为,那天晚上学生关于服装的记忆是错误的,也许他们看到了某个东西,但那人根本没穿什么黑竖条纹浴衣。自然也就不是我。透过格子的缝隙看到了你所想象的黑竖条纹浴衣,这推进真是难得的精妙,不过,这未免太一厢情愿了吧?至少,你是宁愿相信那种偶然的巧合,也不愿相信我的清白。最后一点,就是借用炒面馆厕所的男人。
关于这一点,我与你有相同的考虑。确实,除旭屋之外,罪犯没有别的出路。因此,我便去实地调查,结果很遗憾,结论与你完全相反。实际上根本不存在借用厕所的男人。” 也许读者已经注意到小五郎既否定证人的证词,又否定罪犯的指纹,甚至要否定罪犯的出路,进而证明自己无罪。但这并不能否定犯罪的事实。我一点也不明白他在想些什么。 “那么,你有罪犯的线索吗?” “有。
”他搓着头皮说,“我的方法与你稍有不同,物质的证据可以因解释的方法不同而得出不同的结论。上面的侦探方法,应该是心理式地看透人的内心。这就要凭侦探本人的能力啦。总而言之,这次我是以此为重点而加以调查的。” “最初引起我注意的,是女店主身上的新伤。
其后不久,我又听说炒面馆女主人身上也有同样的新伤,这你是知道的。但他们两对夫妻的丈夫决非粗暴之徒。于是,我找到旧书店的老板,想从他口中探知其中奥秘。因我与他死去的妻子以前相识,因此,他并没有多少戒心,事情较顺利,并且打听到一个奇特的事实。但炒面馆老板仅凭外观就可看出他相当强硬,所以,对他的调查颇费些周折。不过,我采取了另一种方法,事情很成功”。
“你是否知道目前犯罪侦查方面已开始使用心理学上的联想诊断法?就是,给嫌疑者以许多简单的刺激性语言,以测试嫌疑者对语言概念联想速度的快慢。我认为如心理学家所说,并不仅仅局限于‘狗’,‘家’,‘河’之类简单的刺激语,也没有必要经常借助于天文计时器。对于领悟到联想诊断真谛的人来说,这种形式要不要无所谓。